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白酒、豆制品、食用油、餐饮食品等五大类86批次样品,其中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保康县城关镇老张纯粮烧酒坊生产加工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的散装高粱酒,检出含有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封存、下架和召回,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