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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养狗不管理 小心官司找上你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10月16日,网民陈女士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投诉,小区养大型宠物狗让路人担惊受怕。

陈女士说,16日早上,自己从福康城小区出来,小区有人把一只体型超大的狗放养在小区,并没有拴着,当时就受到了惊吓哭了。后来有小区住户帮忙驱赶,狗才没跟随。后来,陈女士听楼下扫地的人(可能是物业工作人员)说,狗主人把狗放下来就回家了。因此,她想问问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是不是可以养大型宠物?养狗人不仅不拴狗链,而且主人也不在旁边,实行散养,那周围群众居民的安全该如何保证?

10月21日,城关镇政府就陈女士的投诉作了回复。针对福康城小区养大型犬的问题,已通过河西社区调查核实。目前,福康城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已发布公告,禁止个人饲养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以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它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出户的,应当用束犬链牵引;未用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类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