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总结吸收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使用了许多新表述,规定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及其处分种类和幅度……”
近日,保康县委党校2018年秋季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专题讲座”上,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可精华正在授课,为学员们“补钙”。
今年以来,保康将党校作为开展“十进十建”活动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党校优秀师资力量和扎实理论优势,把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学习纳入党校2018年度所有班次教学计划,做到逢班必讲、办班必学。
县委党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积极运用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等教学方式,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邀请知名专家、先进典型人物为学员授课,并开设“学员论坛”,做好读书、思考、研讨、交流四个环节,确保教学相长、学学相长,不断推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在党校课堂落地生根。
“通过听课和讨论,让我对《条例》和《监察法》有了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在对党性的理解上得到升华。”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史家玥表示,将认真修好“廉洁”这人生第一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底线意识,真正把“廉”字刻进心里。
据悉,该校还制定了“培训八规定”和“行为十不准”等,并联合县纪委不定时对学员培训期间的学风和纪律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学员到看守所实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学员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86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县委党校接受纪法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讲座12场次。
“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主渠道,是开展纪律教育的‘大熔炉’。”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党校理论教育的中流砥柱作用,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培训轮训的各个环节,用生动活泼的课堂、精雕细琢的课程,真正让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