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防控,现将领导小组、公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公布:
投诉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0710-5812325
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0710-5812695
咨询电话: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5812358
县人民医院:0710-5817316
求助电话:110、120
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