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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03    来源:保康融媒网

2019年9月29日至12月15日,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机关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0年4月3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机关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类9个方面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机关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4月30日反馈会后,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机关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巡察反馈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5月15日,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回应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问题,进一步达成整改共识。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机关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担起“一岗双责”。迅速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标准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基础。5月25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强化责任、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四个清单”台账,把整改任务具体到委室、具体到人、具体到时间,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办检查,倒逼任务落实。机关党组会议先后3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机关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各整改责任人汇报,及时了解整改进度,督办任务落实。各责任人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报告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推进整改任务逐件销号。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逐步推进,逐一解决。

(四)注重整改实效,提升工作质量。机关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重大机遇和强大动力,把整改落脚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增强统筹工作的能力上,落脚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上,落脚在服务中心任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上,落脚在严明纪律规矩、压实主体责任上。今年来,机关党组及时跟进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带来的影响,高水平服务人大“三会”、高质量推动视察调研、高站位参与疫情防控、高标准服务人大代表履职、高力度推动人大宣传,确保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等上级精神不深刻”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示范学。二是举办两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暨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研讨班,副科级以上干部人人谈体会。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指示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及时研究出台了《保康县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督导机制,推动《决定》落地落实。 全面落实《中共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增强执法检查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出台《保康县员额法官办案质量“两随机一评议”工作方案》,开展员额法官办案质量“两随机一评议”,不断加大对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服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制定《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及公文行文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6月24日,就公文处理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了机关公文要素齐全、表述严谨、行文规范、程序把关规范。二是印制《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工作要点》汇编,对人大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和细化,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要点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三是高标准服务人大“三会”,对会议流程、材料、会务服务等进行再次细化,会风会纪严肃务实、会议质量不断提高、会议程序有序规范。(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3.关于“跟踪督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出台《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完善一个机制提升两率”的目标,完善审议意见形成、交办、转办、结果评价机制,持续跟踪监督。二是出台《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措施》,将代表建议“四评”机制融入到整个“措施”中,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转督办评”和“两次评价、一次评议”机制。4月10日,县政府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专题交办会,对1件议案和104件建议进行了集中交办,提出了明确办理要求。三是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方式,全面推行“三见面”制度,促使代表议案建议承办部门严格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与议案建议“主提人”见面沟通、征求意见、进行办理结果答复,确保代表全程参与、全面知晓办理过程。对28件议案建议办前见面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测评。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团所提议案建议进行指导。推行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参与督办工作机制,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单位整改到位。(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4.关于“思想建设抓的不够紧”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细化月度学习任务,严格落实中心发言人制度。机关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做到每次学习有方案、有资料、有记录、有签到、有发言、有档案,并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机关党组会议3次研究意识形态方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中共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11个1”,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档案收集管理,做到专案专用。(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薄弱”问题。组织专班对2017年以来干部任用工作档案资料开展“拉网式”自查,逐项补充完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范要求,逐人建立规范档案。今年以来,对1名拟提拔的股级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整。(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6.关于“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组议事制度》《机关党组谈心谈话制度》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二是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党组会议重要内容,今年召开的7次党组会议,有6次研究与机关基层党建有关的事项。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和规范“三会一课”活动流程和内容,召开支部会议6次。四是修改完善《机关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对收缴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严格按照要求收缴党费,规范做好收缴记录、保管和管理工作。五是创新推动党支部活动,严格规范改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今年召开的6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改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均按照要求参加。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党建进企业、党建进社区、党建进乡村活动。主动邀请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6月,我们采取上门送学,对体弱多病、常年居住外地退休党员送去学习资料,宣讲党的最新政策,通报机关支部工作情况,进一步丰富退休党员组织活动载体。(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7.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够实”问题。一是制发《中共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对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再规范、再细化、再改进。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机关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机关党组会议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是紧扣“四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成为常态。5月25日上午,机关党组书记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廉洁履职提出明确要求。6月24日,机关党组书记就推动巡察整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机关支部党员讲授党课。按照“会议必谈、任前必谈、节点必谈、大事必谈、问题必谈”原则,机关党组书记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个人廉洁履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分别与3名党组成员进行交心谈话,对2名新调入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党组班子成员将强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对分管人员进行实时提醒、时时监督,对婚丧喜庆事宜提前介入进行廉政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2名同志开展警示谈话,对1名有苗头性问题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肩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将机关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干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予以量化打分,层层压实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6月份,组织对机关考勤、值班、请销假情况、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备、驻村工作队驻村纪律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了分管领域作风更加扎实、纪律更加严明、工作更加规范。(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反馈的4个具体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迅速整改规范。对工作不细心的2名同志进行警示谈话。二是结合县财务大清查,对机关2019年以来所有财务进行大清查,查找短板和不足,全面整改规范。三是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重新印制审批单,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算”制度,规范高速通行费ETC发票报销审核机制,公车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机关财务管理实行“四审制”,聘用专业会计人员,调整财务审核人员,切实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9.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对机关所有制度开展排查,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科学推动“废改合立”工作。二是出台《中共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制定完善《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机关党支部党员谈心制度》《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机关党支部议事和表决制度》,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制定完善《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机关党支部党课教育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三是及时跟进最新规定,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值班、请销假和休假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等16项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以坚韧不拔的韧劲、久久为功的毅力,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融入到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全面建设“两个机关”的工作中。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不懈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久久为功,切实做到整改成果见底落实。

(二)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持续跟踪督办,力争实现整改效果最大化;对于巡察“回头看”中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深入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跟进政策规定,对机关各项制度及时完善、及时修改。对已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做到制度面前无特权,执行制度无例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四)提升整改实效。把此次巡察整改成果吸收好、消化好、运用好,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两个机关”建设的强大动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全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县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服务县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落实中体现更高站位、展现更高担当、作出更高贡献,用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作风建设成效、工作实绩成效检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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