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快递 > 生态环境分局 > 资讯 >  正文

县生态环境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再添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1-05-26    作者:施传华    来源:保康融媒网

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决定对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这15类轻微违法行为中,涉及建设项目5项、水污染防治1项、大气污染防治3项、固体废物污染2项,另外还涉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方面。

【版权声明】凡注明“保康融媒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未经保康融媒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保康融媒网”。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