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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6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纠正“四风”成果,维护好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歇马镇百峰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赵云华、镇城建环保中心负责人孟凡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9月30日中午,孟凡静和赵云华在歇马镇某餐馆,接受某企业老板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2021年1月20日,县纪委给予赵云华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委给予孟凡静政务警告处分。

二、店垭镇望梁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尚海功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20年11月3日,尚海功在其位于店垭镇望梁山村的家中为孙女举办满月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100元。2021年6月25日,店垭镇纪委给予尚海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法院四级主任科员郑凌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2016年元旦期间,郑凌峰与在县法院承接工程的承建商刘某某一同到东北旅游,期间,刘某某为其一行支付了部分交通费、景区门票、住宿费、餐费等约21000元,郑凌峰交给刘某某8000元。2021年5月27日,县纪委给予郑凌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涣散、纪律松弛,在高压态势下对禁令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讲话中的政治考量、政治立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刹住歪风邪气、守住底线阵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挺纪在前,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要重拳打击隐形变异,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纪律处分上限从严查处,为巩固发展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保康县纪委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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