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保康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作者:欧阳智慧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根据《保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经局党委同意,保康县公安局决定近期面向社会招聘26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26人,由于公安工作特点,招聘以男性为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结束

地 点:

保康县公安局1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908677137(宋警官)

15586821377(徐警官)

招聘按相关程序进行,县公安局组织专班进行考试、考核、考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5.国家、省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如癫痫、色盲、色弱等)

二、招聘组织实施和程序

本次招聘适当简化程序,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招聘对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交保康县公安局政工室1305办公室。

(二)笔试

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政工室负责。

(四)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条件予以适当放宽。测评共1个项目,进行1000米长跑测评。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政工室负责。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现实表现等。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于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拟定为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现行用工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同时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辅警的工资及需要县局负担的保险资金由县公安局统筹解决,需要个人缴纳的保险金在本人工资中扣除。辅警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辅助正式公安民警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所有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此次26名辅警招聘结束后,交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宣教科负责统一训练、培训、使用和管理。

保康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凡注明“保康融媒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未经保康融媒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保康融媒网”。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