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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按人头收费 妥否?

发布时间:2021-11-02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便居民出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近年来,出租车在给保康县市民提供出行便利和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个别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态度差、收费价格不合理引起一些乘客对出租车的不满意。10月21日,网民张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板上反映,保康出租车早晨带学生按人头收费谁来管的问题。

张先生的孩子就读于保康熊绎中学,自今年九月初开学后就和他的侄子一起从新街拼出租车上学,每天早上七点二十左右从新街老中医院门口上车到熊绎中学,收费价格是按照5元钱包送到熊译中学百步梯路口。可是最近一周,张先生发现,保康所有出租车收费突然乱象了,乘车改成按人头来收取,每人5元。比如说孩子从新街上车一直到熊绎中学,中途出租车不断有人乘车,司机仍按5元每人收取。为此张先生有些疑惑,想问问出租车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收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整改,并于11月1日进行了详细回复。目前,我县美好旅游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可以采取打表计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方式收费。收费须遵循以下原则:未征得首单客人同意,不得接第二单,最多可同乘两单;每单乘客人数只要不超过车辆荷载人数,均可视为一单。针对所反映的问题,我县美好旅游出租车公司已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整改。该局表示,考虑到学生上学高峰时段车少、学生多的实际,可以采取协议收费,但双方要协商一致。张先生的孩子与亲属家孩子一同上车可视为一单,只需要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即可。但因为没有明确投诉之前车号,故无法让多收费的车辆退费,如果下次遇到类似事件时,可以拨打0710-5829778直接到出租车公司投诉。

对于学生选乘私家车出行问题,该局特意提醒,因为这些车辆不具备运营资格,执法检查中市民乘客怕耽误时间,举证难,因此查处力度小,效果差,建议广大家长要教育自家孩子不要选乘这类车辆,以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