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保康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充分利用基层单位的特色优势,将此项活动与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有机结合,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此项实践活动。
情系“两类人员” 抓实慰问帮扶
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中,城关司法所一直坚持“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的原则,切实帮助有困难的“两类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传递温暖和正能量。通过实地走访,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辖区内两名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的矫正对象陈某和罗某,都因为年纪偏大、身体状况较差而导致生活难以为继。为此,司法所积极与村委会及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帮助符合民政救助申请条件的罗某争取到救助资金1000元,并组织工作人员和全体矫正对象为陈某进行爱心捐赠,共为陈某筹募爱心帮扶资金2050元。除了切实解决矫正对象的经济困难之外,司法所还通过为矫正对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进行针对性帮扶。城关镇列管的矫正对象中,有十余名矫正对象属于自主创业人员。为使这类矫正对象的经营得到更好的发展,司法所在深入了解其真实经营状况及外出经营请假等方面的需求后,为确需赴外地拓展业务的矫正对象积极创造便利条件,对该类矫正对象的经营范围、请假需求事实等进行严格核查,为其办理外出审批,既保证其“出得去”且“管得住”,也为其创造了经营收入。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司法所共对14名自主创业矫正对象办理外出审批手续共45人次,帮助其额外创造经营收入200余万元,增加就业岗位20个。这一做法不仅提升了该类人员的生产经营效益,也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另外,针对存在矛盾纠纷的部分人员,司法所也多次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落实司法诉求,为张某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为王某提供司法救济途径帮其执行债权2万元。在刑释人员的帮扶工作中,司法所同样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安置帮教政策,为就业困难的肖某安置就业岗位、为周某恢复被其哥侵占的房屋及财产价值30万元、对低保金被扣的但某帮助其恢复每月500元的低保金.辖区内有困难的刑释人员一律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为其出主意、想办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
成立调解专班 助力矛盾化解
为切实履行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帮助全镇人民化解调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司法所积极创新,成立了城关镇巡回矛盾调解专班。此专班由司法所牵头,各村居委会干部为成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组织专班进村(社区),司法所对村(社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和登记,并对辖区内排查的72起矛盾纠纷进行了调处化解,调处成功率达98%。其中对于久调不解、积怨已久的9起复杂矛盾,专班将其作为重点案件,反复走访,倾听当事人的矛盾争议点及双方诉求,同时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切入点,将矛盾成功化解。其中,有十几年上访经历的赵某也在专班的说服教育下,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终结了一切上访行为。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城关巡回矛盾调解专班不仅切实帮助矛盾纠纷当事人调处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其在辖区内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也更加深入人心。
为民答疑解惑 开展法治宣讲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人们对民法典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满足人民群众学好用好民法典的新需求,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特别加大对民法典的宣讲力度,将该法作为一部重点法律在全镇进行全覆盖宣讲。在每次的讲座会上,司法所宣讲人员都会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各村(社区)干部职工及辖区内居民深入解读民法典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包括比较常见的信访调解、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物权等一系列内容,并以此为基础,培养选拔“法律明白人”111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法律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与宣教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