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一、因工作需要,增补李正斌、姜春阳、刘娟(女)、高忠民等4名同志为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二、因工作岗位变动,同意龚光顺同志请辞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陈书宝同志请辞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关于陈书宝同志请辞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报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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