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副县长张莹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张莹一行先后来到建设工程总公司商混站、荆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林溪家园住宅小区项目部、城乡物流和应急生活物资储备项目施工现场,仔细察看企业、工地生产和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并对“一厂一策”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她强调,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严格监管重污染天气限停产企业,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各企业及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坚决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扛牢社会责任,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八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加大环保投入,科学组织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打造绿色工地,为保康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