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快递 > 林业局 > 资讯 >  正文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政策已确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13    作者:杨彦华    来源:保康融媒网

2001年以来,保康县先后实施两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综合效益显著,有力促进了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保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已联合发文,明确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政策。

当前政策形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20年来,保康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累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7.34万亩,惠及20余万农民。当前面临着可退耕空间不足、成果巩固难度较大问题,国家层面为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暂缓安排新增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将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上来。

延长补助标准。为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2014年来实施的退耕还林延长补助期限。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为: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

精准管理要求。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依据县林业局调查核实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情况,且已进入国家林草局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上图入库系统平台的面积,由退耕农户对已实施面积进行精准管理,巩固原有退耕还林成果,对确有必要的已退耕地块,开展补植补造补播、森林抚育、灌木平茬、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和退化人工草地更新复壮等。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兼顾生态效益的基础上,根据退耕地资源禀赋强化科学经营,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版权声明】凡注明“保康融媒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未经保康融媒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保康融媒网”。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