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磷矿企业:
为积极清退磷矿产品经营权合同保证金(以下简称磷矿合同保证金),原保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和县重点产业服务中心一直在积极办理清退手续,已多次通过电话、致函、发通知等方式催促清退。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或个人(以下统称合同权利人)无法取得联系,致使未清退。
我单位现依法公告寻找合同权利人,请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截至2023年7月22日18时),携带合同保证金原始票据、工商营业执照、公章和有效证件,以及相关证明资料到我单位财务室办理清退手续。逾期视为合同权利人放弃退回合同保证金的权利,我单位不再办理清退手续,并依法上缴县财政或按相关政策要求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会计、王会计
联系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号
联系电话:0710-5816446,0710-5812292。
附件:未退还合同保证金权利人名单
2023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