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春节前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该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查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排查进口食品,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签订《进口企业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实行事后督查,落实进口食品日排查日报告。要求餐饮服务主体必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禁承办10人以上私人聚会聚餐,下发《疫情防控再提醒》,抓细节抓痛点,根据餐饮单位反馈聚餐信息提供整改建议,督促落实防控规定。督查冻库四台账(冷链食品进销货台账、人员体温检测台账、消杀清洁落实台账、核酸检测报告台账),并要求详细记录,实名登记,针对台账信息不健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予以督导落实。
截止目前,该局共排查食品经营企业51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