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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为贯彻落实《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护航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下列问题及时举报。

一、专项行动内容及牵头单位、举报电话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

举报电话:0710-5813313

2.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710-5830667

3.组织开展整治建设用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举报电话:0710-5812366

4.组织开展整治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710-5815376

5.组织开展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710-5810651

6.组织开展整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举报电话:0710-5816533

7.组织开展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10-5812425

8.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710-5991892

9.组织开展整治教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0710-5813118

10.组织开展整治卫生健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举报电话:0710-5818861

二、举报范围

重点为2020年以来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科技文化、农田建设、国土整治、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工程建设项目及房地产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项目决策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在招标投标环节,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在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环节,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缓交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减免规费、违规征地拆迁、擅自改变规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四)在施工管理环节,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随意变更设计、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以及商品房烂尾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在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无合法合规依据拨款,虚报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保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441600。

电话举报:上述公布的牵头单位举报电话(工作日受理)。

网上举报:www.12388.gov.cn

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况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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