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根据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黄堡镇财政所对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我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
一是严格遵守财政干部“五个不准”,即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以任何理由延误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不准对来所办事人员故意刁难;不准对职责内的工作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不准对工作底数不清,帐目不明,应付差事,不负责任。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去向告知制度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脱岗,严格工作纪律,严禁上网聊天、玩手机,严禁干部走读等。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不超标准接待。四是严格执行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的有关规定。五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