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汛期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汛期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库环境安全,维护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
加强应急值守,压实汛期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汛期来临之际,保康分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要求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企业立即进入汛期应急值守状态,严格执行汛期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做到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
加强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人员风险应对能力。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学习省、市、县防汛抗灾工作指示精神,保持高度警惕,开展磷石膏库安全专项培训,提升人员风险应对能力。
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排查环境安全生产隐患。对磷石膏库开展日常环境安全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汛期磷石膏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