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保康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列严工作。
高度重视,提升站位。保康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列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信用监管机构牵头负总责,各执法办案机构具体承办、相关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应列尽列”原则,扎实开展列严工作。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列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社会关注热点,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对涉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实现“应列尽列”。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与县人民法院建立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联动反馈机制,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实行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截至目前,已有5件案件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件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列严。下一步,该局将聚焦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现“利剑高悬”,促使经营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