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副处长官金梅带队来保康开展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验收工作。
省检查验收组到保康县城关农业园,实地察看了享受“用地清单制”改革成果的项目单位尧治河酒厂二期项目用地及建设情况,详细了解“标准地”出让、批后监管、企业达产复核等方面情况,并听取了保康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汇报。
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企业代表座谈等方式,省检查验收组集体评议认为,保康县扎实开展省级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试点改革工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副县长龚夫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