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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七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或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现金、名贵特产、快递礼盒、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活动。

二、扛牢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纠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好县委、县纪委监委关于节日“纠风”各项工作部署。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持续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表现、新动向,带头执行节日纪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节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级纪委监委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严明廉洁过节要求,强化教育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

三、开展监督检查。

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一)开展社区“四风”问题专项检查。2024年,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县所有社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审计部门组成专班,对城关镇新街社区、光千社区和马桥镇寿阳社区、金斗社区财务账目进行集中检查。请城关镇、马桥镇协调相关社区,于2024年1月2日前将被检查单位2022年至2023年11月财务账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709室)。

(二)开展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专项检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运用“襄阳市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对全县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关于运用“襄阳市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要求,及时报送公车维修等相关数据。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报送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漏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一律从严问责处理。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按指定地点停放公车、套取公车专项资金等问题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

(三)开展常态检查。按照《2024年全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成专班,在全县持续开展暗访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职能职责,同步组建专班开展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全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税务部门要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对各单位公务接待以及购买年货节礼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总工会重点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等问题开展检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全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违规问题的抽查检查;县公安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和带“彩”娱乐问题的抽查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突击花钱搞“四风”、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见附件1)。各乡镇(经开区)纪(工)委也要同步组织专班,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元旦、春节期间检查情况报告(附相关印证资料),分别于1月3日、2月19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特别是违反“七个严禁”等顶风违纪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分办处理,严查快结,精准科学问责,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在全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中共保康县纪委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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