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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城区持续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03    作者:江彦佐  陈泉霖      来源:保康融媒网

1月3日,保康召开县城区持续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2024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杜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志芳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县司法局对禁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作解释说明。

杜云峰指出,2019年1月1日,保康县正式实施县城区“禁鞭”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禁放区域内各村(社区)积极配合支持,“禁放”管理扎实有力,总体效果很好。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禁鞭”成果,常态长效管理县城区禁鞭工作。

杜云峰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既要做好法律宣传,也要做好情理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推进禁鞭工作。目前,《保康县城区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已在政府网站发布,要引导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汇总、会商后出台新的禁、限放规定。公安、应急、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有效管理违规生产、销售、运输、携带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整改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县文旅局要精心组织,在春节期间策划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城乡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县城管执法局要持续加强市容环境治理,紧盯节日期间氛围营造打造,保障城市管理有序、节日氛围浓厚。

胡志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禁鞭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政策和要求,提高禁鞭工作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敬超出席会议。

城关镇、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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