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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就医结算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余德明 周旭    来源:保康融媒网

为更好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县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就医及医保结算相关流程,确保参保人得到合法、规范的诊疗服务。

据悉,患者凭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在门诊统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享受医保结算。药店药师应认真审核处方,对特殊用药应查看患者门诊病历;对不能判定合法性、不规范或用药不适宜的处方,不得调配售药。处方审核合格后,药师依据处方内容调配药品,并在处方上签名,同时应在药品交付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结算时,药店店员应主动询问患者就诊类别,按就诊类别进行医保统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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