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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莫让跑偏的政绩观“乱了作为”

发布时间:2024-08-09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观端正不端正、正确不正确,是量变引起质变的一个过程,往往有迹可循,并非偶然。因此,要树立前瞻性思维,抓早抓小,有效防范和纠治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政绩观偏差问题,避免思想“跑偏”、行动“走样”、乱了“作为”。

“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事业的成败。在现实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在短期内“脱颖而出”,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为了彰显个人能力,宁愿另起炉灶,也不愿“跑接力赛”,不甘“为他人做嫁衣”;有的为了引起上级关注,玩起了数字游戏,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凡此种种,虽表现各异,实则是政绩观异化、政绩观出现了偏差。一旦政绩观出现偏差,不仅影响党员干部个人成长发展,也会给地方或行业发展留下祸害和隐患,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和解决。

政绩观出现偏差,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干部自身来看,此类干部在为政之初都是理想信念坚定、为民着想的好干部,然而在现实利益的诱惑下,逐渐迷失自我,有的铆足了劲儿求“快”,有的千方百计想“显”,有的解决不了就假“造”,有的遇到事情想着“甩”,最终偏离了为民造福的轨道……其根源在于党性这一“总开关”出了问题,价值观的扭曲和权力观的错位,导致政绩观的偏差。除了干部自身原因,一些客观因素也会导致政绩观的扭曲。比如,考核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指标权重过高,导致一些涉及民生且不便量化的工作被忽视,进而滋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

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从客观层面,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也要从主观层面,对“跑偏”的政绩观及时加以校正,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一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着力打造“思想教育—选贤任能—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的闭环链条。譬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选用为民造福的好干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加强结果运用;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推动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另一方面,干部自身要自觉加强党性锤炼,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走好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需要与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奋进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等重大问题,努力践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袁芳(宜昌夷陵)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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