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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启动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15    作者:卢凤英    来源:保康融媒网

为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根据市医保局相关要求,从2025年6月1日起,保康启动部分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

保康县医保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目标,扎实做好复审评审各项准备。一是在全县各村委会、各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张贴告知书,在医保服务窗口放置宣传资料,提醒需要复审的参保群众按时限要求准备好相应资料,到评审机构申请复审。二是对前来办理复审评审的群众充分做好政策解释,引导群众支持复审评审政策。三是要求医保窗口业务人员主动学习,熟知评审复审政策及要求,做到政策“一口清”,保证参保群众一次办好,确保参保群众待遇衔接不断档。

具体复审要求为:自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经认定为门诊慢特病的,待遇起始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参保人应在复审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提供复审期满前一年内具备慢特病审定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复审可通过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中医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门诊慢特病评审复审功能模块提交申请。未申请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复审期满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复审的病种及年限要求:申请通过后满2年需复审的病种有病毒性肝炎、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骨髓炎、结核病、甲状腺功能异常5种。申请通过后满3年需复审的病种有支气管哮喘1种。申请通过后满5年需复审的病种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6种。

其余门诊慢特病暂时不需复审。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如有以上需要复审的病种,请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到评审机构复审,以保障能够正常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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