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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规范评标专家劳务费管理

发布时间:2026-09-03    作者:章梁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劳务费结算与票据管理,筑牢交易廉政风险防线,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评标专家劳务费辅助支付功能,该功能自2026年8月26日起正式启用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凡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进入评标环节的招标项目(含各标段),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以及发票管理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基础信息,内容包含招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税发生地地址、接收发票电子邮箱、项目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保障开票、收票、付款流程顺畅。

评标工作结束时,评标专家可在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对自身评标时长进行核实确认,可灵活选择两种渠道开具电子发票:手机端登录湖北政务鄂汇办APP,或是电脑端登录湖北省评标专家库,完成电子发票开具,将电子发票推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同步线上提交转账支付申请。评标完成后,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评标专家开票状态,收到电子发票后依规完成劳务费支付,并在平台内对付款情况予以确认留痕,实现支付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真正实现开票不见面、流转线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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