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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养大型犬 相关法规须遵守

发布时间:2025-03-15 来源:保康融媒网

“我是河西河堤景观路周边居民,近期发现该区域频繁有人违规遛养大型犬只。”近日,网民吴先生在云上保康《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反映。

吴先生说,这些在景观路遛养大型犬只的主人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牵犬绳。多名犬主在河堤步道、绿地等公共区域放任大型犬自由活动,犬只体型庞大且未佩戴牵引绳,多次冲撞、追逐路人,对老人、儿童及怕狗人士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二是疑似未办理合法手续。涉事犬只未佩戴犬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地方养犬管理条例,大型犬属于重点管理或禁养犬种,需办理《养犬登记证》并遵守限养规定。当前无法确认犬只是否完成免疫及登记。 三是违反公共场所禁入规定。河堤景观园属人流密集的公共休闲区域,根据多地法规,禁止携犬进入公园、绿地等特定场所,或需严格佩戴嘴套、缩短牵引绳。

县公安局在回复中表示,饲养大型犬应该熟知以下相关管理法规:

一、禁止个人饲养身高大于50厘米(肩高)、体长大于80厘米的大型犬,导盲犬除外。禁止饲养的凶猛犬包括蒙古獒、马士提夫犬、俄罗斯高加索犬等,具体名单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认定。

二、文明养犬要求将犬只装入犬笼或用犬绳牵领,犬绳长度不超过1.5米。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要为犬只佩戴嘴套,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养犬人需在犬只接种疫苗后15天内办理登记。犬只死亡或转让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违反规定的养犬人可能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卫生。养犬人应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县治安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对辖区主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开展日常巡查,对遛狗不牵绳、携带犬只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教育警告;通过社区民警警民联系微信群、“保康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养犬管理法规,规范养犬措施及警示案例,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提醒广大居民依法、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