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不仅让我们认识到错误,还耐心指导我们完善经营管理,人性化执法让我们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暖……”近日,保康县过渡湾监管所收到一封来自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感谢信。
今年3月,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在该食品经营户店内发现方便面等两种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总计17.5元。
经了解,该食品经营户一直以来诚信经营,此次过期食品问题系该食品经营户疏忽所致,属于初次违法,且货值金额较小。在执法人员检查指出后,该食品经营户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店内所有食品进行了全面排查。
鉴于该食品经营户的违法情节轻微,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关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首违不罚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但“首违不罚”不等于“不监管”,执法人员对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执法人员还现场指导该食品经营户如何规范经营食品,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在后续的回访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食品经营户已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建立了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也更加有序。下一步,保康县过渡湾市场监管所将继续秉持“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落实“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为辖区食品安全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