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部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如同法治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牵手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彻底迈入体系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对基层环保人而言,这部法典既是履职尽责的“万能工具箱”,更是守护绿水青山的“硬靠山”。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支撑,将以往分散在各领域的环保法律规范,整合重构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编,1242个法条全面覆盖生态环保的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过去基层执法常面临法条分散、规定交叉、适用标准不一的难题,如今有了这部法典,各项要求清晰明确、有章可循,彻底告别了“翻遍资料找依据”的困境。
这部法典是生态治理的“定盘星”,让基层治理有了明确方向。它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纳入法律规范,明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生态保护划定清晰的“安全线”,从源头守住发展与安全的边界。基层环保工作中,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固废、新污染物、气候变化等问题时常出现,以往部分工作只能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如今法典明确提出“预防为主、全程管控”,推动基层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防控”转变,从“单一污染治理”向“全域协同治理”升级,即便复杂的复合型环境问题,也能找到明确的根本遵循。基层执法人员坦言,有了法典作为指引,履职更有底气,彻底破解了“执法无据、标准不一”的困惑。
这部法典更是严格监管的“硬标尺”,让执法行权有了精准遵循。基层环保执法难度不小,以往常面临依据分散、执法尺度不一、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遇到违法企业时,有时因缺乏明确依据难以依法处罚,陷入被动局面。如今,法典统一了环评、排污许可、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等核心制度,明确了基层监管的权责边界,细化了违法责任与追责情形,清晰界定了行为边界与违法后果。今后,我们将以法典为标尺,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偷排污水、乱堆垃圾、破坏生态等行为,全力守护湖北的一方水土、一片蓝天。
法典还是绿色发展的“加速器”,让环保理念融入生活、护航高质量发展。法典专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将“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绿色生产生活等群众关心的内容纳入法治轨道。以往绿色发展多以政策引导为主,如今已转变为刚性约束,企业绿色生产、群众绿色生活不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守。这既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护航,更是对群众追求干净空气、清澈河水、优美环境的深情回应,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民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践行。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干部更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吃透法典的立法精神与制度要求,实现从“读过”到“会用”的转变;在日常工作中,将法典要求转化为巡查监管、执法办案、风险防控的具体行动,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同时走进企业、社区、乡村,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身边的案例解读法典知识,借鉴袁州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经验,让群众了解法典、认同法典、遵守法典,凝聚全社会共同护绿的强大合力。
良法善治,久久为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成为基层环保铁军的强大武器与行动指南。我们将坚守初心、扛起责任,以法治之力守护湖北碧水蓝天,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屏障,用每一次巡查、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宣传,守护好共同的家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贡献基层环保人的全部力量。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 潘红(武汉长江新区“江小豚”团队、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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