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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文旅市场执法提醒您:这些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禁入!

发布时间:2024-11-28    作者:杨莹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提醒您:未成年人要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去歌舞娱乐场所;家长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杜绝带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能放任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到歌舞娱乐场所应聘工作。任何个人发现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或歌舞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遭受侵害,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拨打0710-5815361 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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