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董芳芳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俊峰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磊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昌红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艳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少勇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云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保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