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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生育津贴两月发放至女职工本人42.05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12    作者:卢凤英 乐荣湘

为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权益,县医保局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积极推动生育津贴由对公支付给用人单位转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这一政策落实落地。从今年7月1日起至8月底,共向女职工个人支付生育津贴30人次,支付金额42.05万元。

据了解,过去生育津贴需经单位转交,流程繁琐、到账慢,甚至存在资金风险。新政策实施后,参保女职工可登录“鄂汇办”APP 、“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进行线上平台一键申领,10个工作日内直达个人账户,全程透明可查,真正实现“我的津贴我做主”,使参保女职工能更便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的优化与落实,让参保群众感受到更多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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