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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歇马财政所:“四个到位”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04    作者:郭雨亮 郭清绪 王雅君    来源:襄阳日报

今年以来,保康县歇马镇财政所采取“四个到位”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责任明确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分管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队伍“两安全”。

教育引导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风险防控到位。健全内控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把主体责任融入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和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中。

监督检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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