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全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9380户15863人,其中农村低保7655户12492人、城市低保1725户3373人、农村五保对象共有2430人。集中供养607人、分散供养1823人,分散与集中执行同一标准,人均保障标准485元/月,年供养标准5800元。全县低保、五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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