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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8    作者:刘开朝    来源:县民政局

保康县民政局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本系统信访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漏洞,制定了有效方法措施。坚决遏制进京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本系统信访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将信访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二是建立与县、县政府“两办”、信访局、纪委信访室联系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及民政系统的信访动态,将民政信访纳入全县信访工作大格局。三是建立分片包保联系制度。建立局班子成员包片、业务股室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接访、处理、答复的工作责任,限时办结。

二、着力初信初访,化解信访矛盾。一是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尽量保证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得到有效解决,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认真排查研究,对重点问题,建立专门台账,重点研究解决办法,实行销号式管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要求,做好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办理、送达、信息录入等各个环节工作,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确保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无纰漏。三是重点问题领导包案跟踪督办。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缠访及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明确包保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协调督办,按照“三个到位”要求化解信访矛盾,最大限度地遏制进京越级访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问题导向,引导依法逐级走访。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立宣传牌,摆放宣传资料,悬挂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等方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二是诉访分离。根据《襄阳市民政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细则》,厘清民政业务中信访与诉讼的界限,明确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

四、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严格按业务规口,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履职,经常摸地排查,将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具体承办的信访事项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进京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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