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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五个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章红梅    来源:保康新闻网

今年来,县民政局坚持“五个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强化思想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民政部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增强政治理论水平。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舆论热点、理论争论和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意识形态问题,及时表明立场态度。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旗帜鲜明、责无旁贷、大张旗鼓地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

强化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对民政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网络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媒体,自觉抵制错误言论,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传播正能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认真做好重大改革、重大事件中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信念坚定、经验丰富的民政干部队伍。

强化纪律约束。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绝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绝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组决定的言论,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对于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对于违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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