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25日获悉,县民政局从今年1月起,为2809名农村留守老人购买意外保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保康实际,在落实国家对留守老人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县民政局从1月起,登记在册、建立台账的2809名留守老人全部纳入团体意外险投保。保险金由县民政局负责筹措,按每年60元/人投保,可享受6000元保险赔偿和1000元医疗费。
周帮平:甘当孤寡老人健康守护人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消防技能
“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活动走进保康...
县光荣院组织党员干部祭奠革命英烈
保康县光荣院召开“作风建设年”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