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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新闻公开稿

发布时间:2019-12-1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4月24日至7月24日对县民政局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1日将巡察意见向民政局进行了反馈。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就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迅速开展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1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和中层以上负责人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县民政局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1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一:社会救助漏洞较多,惠民政策落实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1.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广、容量大、领域多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市接轨同步,并及时更新信息;加大清理核查、比对频度和力度,确保求助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更精确,保障对象身份更准确。2.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收入调查工作。3.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加大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4.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救助工作全程公开透明。5.加大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现象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问题坚决“零容忍”。6.强化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社会救助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滋生“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以及刻意违犯低保操作程序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即上报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局党组对社会救助局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警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对后坪镇民政办通报批评,在全县引以为戒。

问题二:福利院建设发展慢。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管,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国家下达的项目规模规范建设,定期到项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办工程进度,确保建设质量,保证建设项目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同时,积极申报需新建和改扩建的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完成全县农村福利院建设,使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提供一个舒适、幸福的生活环境。

县福利院软硬件条件虽然较好,但依然存在着养老服务能力不足,护理专业人才紧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增加养老托管中心护理员,严格按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1:6的比例配备护理员;2.新招录的护理员必须分期分批组织外出培训学习,取得护理专业合格证后再上岗;3.定期组织护理员学习,提高护理业务技能,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服务质量提升。

问题三:老年人互助中心差距大。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专场会议督导有关村委会按照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规范标准完善项目建设,逐一核查已建成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运行情况,有条件的村委会完善“五室一厨”,达到标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2.督导村委会配套完善项目功能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服务管理、日常运行等。照料中心内设置休息室(床位达到2~3张)、活动室、阅览室、医疗保健和心理疏导室、康复训练室、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3.督促设施配套完善到位的村要向当地老年人开放,提供便利化服务,让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正常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作用。4.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届时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提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到的村、镇,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实作风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通过行之有效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促使全县老年人互助中心项目建设达到应有效果。

问题四:殡葬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墓区面积大,四通八达管理难的问题,聘请一名公墓区护理员,负责墓区安全管理、卫生保洁、废弃垃圾清理,确保公墓区环境卫生有专人管理。同时,自筹资金17万余元在公墓区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和广播设备,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公墓区进行规范管理,禁止祭祀人员将塑料祭品带入公墓区,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在传统节日祭扫祭拜活动时,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协调城管、市场监管、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从源头制止塑料祭品进入市场,带入墓区,严禁燃放鞭炮,有效控制废弃垃圾多、环境卫生差的情况。2.关于老墓区无序安葬,大小不一的问题。保康作为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土葬区,在过去有相互攀比之风,看谁墓建的大,碑立的高,讲排场、好面子,形成了建大墓立大碑的问题。这样既没有按规划有序安葬,又浪费了土地山林资源。因历史原因,已经形成了上述现象。为彻底解决这一现象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先后筹资600余万元,分两期分别开发了A、B、C区三块标准化墓区,共开发墓穴3600个,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规定的面积开发建设墓穴,成排成行、整齐划一,统一墓碑大小样式和格式,杜绝了在标准化墓区建大墓、立大碑、讲排场、搞攀比的现象。3.关于老墓区收费不统一的问题。老墓区由于历史原因,过去还未划归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时,就已形成了乱埋乱葬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历史形成的讲方位、看风水、信迷信等,造成无序安葬,并且超面积建豪华墓。之后为了节约土地和山林资源,有自愿选择到老墓区的市民,有些地方见缝插针,物价局批准按3000元/穴出售,有少数出售价格2000元/穴的问题情况属实。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是有部分家庭困难对象,如低保、五保户等,我们给予了1000元的价格优惠;二是有的地方过于狭窄或者是陡坡等多种因素,市民提出给予价格优惠,我们考虑到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每个墓穴给予1000元优惠。墓区收费由物价部门按照建设成本进行核算,确定收费标准,截止目前,已经对老墓区停止出售,对原已经预定和已经圈好的老墓区墓地,我们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问题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1.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上,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大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坚持源头治理,狠抓风险防控。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突出网络监管,狠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特别强化对民政之家QQ群、民政业务交流QQ群、微信群等媒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言论和消极情绪进行思想疏导,将不良思想倾向纠正在萌芽状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建立意识形态追责问责台账,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惩戒,形成双管齐下的高压态势。3.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置于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挺在业务工作的前头,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从班子成员做起,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上下共同参与,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六: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2.规范程序、明确要求,从严从实搞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工作,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资料;3.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既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七:局机关财务报销未严格执行“一事一结”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1.加强对会计工作者基础工作规范培训,出差补助报销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严把报帐关口,严肃财经纪律。2.组织专班对公务接待进行核查,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举一反三,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通报情况,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3.重新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细则规定。

问题八:存在违规转移“三公经费”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2015年3月,财务人员疏忽将一笔3428元招待费,作为教材款,记帐在办公费中列支。我们对报帐员给予严肃的批评,引以为戒,对待今后的工作要认真细致,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问题九:票实不符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1.将1200元茶叶发票更换成正规的统一税务发票。2.两笔差旅费跨年报销问题,在巡察组巡察的过程中已作情况说明并整改。3.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要求引以为戒,对待今后的工作要认真细致,高标准、严要求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起。做到即知即改,长期坚持,让规范成为习惯。4.全面排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发现一个,排除一个。通过制度设计、流程控制、责任担当,通过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不规范票据整改与抽查,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全员化、全程化、全优化”财务风险防控体系。

问题十: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1.加强农村福利院会计人员的会计知识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严肃会计工作纪律。2.与乡镇财政所搞好衔接,要求福利院即知即改,建立院办经济收入台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组织专班对13所乡镇农村福利院财务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摸清家底,查找问题,规范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4.建章立制,建立一套完整的乡镇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问题十一:宣传册印制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2015年1-4月,民政局先后两次印制《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因采购金额没有超过10万元,故没有进行政府公开采购。具体情况已向巡察组写出书面说明,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采购程序办理,把好结算关。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民政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组巡察成果。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增强党建责任意识,领导班子要履行好党组织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整改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看差距、找不足,除病灶、挖根源,通过建章立制,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三是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发展导向、问题导向、服务导向,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5812565),电子邮箱:574664164@QQ.com,邮政编码: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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