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安全有序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县按照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要求,企业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产,实行灵活动态管理。“四上”企业使用“襄阳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和备案审批。
(一)复工复产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按照“先必需、后重点、再一般”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三批复工复产。第一批次主要包括春耕生产、农业生产、矿业经济、工业经济、物流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第二批次主要包括县内规模以上、限额以上重点企业;第三批次主要包括规模以下和限额以下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市营业以县市场监管局公告为准。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验收,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切实做好滞留在保康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继续严格管控县域边界交通卡口,保留县际、镇际、高速出入口及城区疫情防控卡点,继续坚持验证、登记、测量体温。
(三)继续严格小区管控,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出门戴口罩,不聚集、不串门、不聚餐。
(四)所有企业员工凭健康“绿码”,安全有序流动。“四上”企业人员参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管理,出行证件由企业自行统一制定。企业外地返岗人员凭企业复工审批文件、核准人员花名册及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有序返保。
(五)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保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六)继续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保服务保障工作,对高风险地区拟返保人员,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通告执行。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客运汽车、城市公交、货运物流车辆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营运,对个体私家汽车继续落实管控措施。
四、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五、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更加精准、更加周密、更加符合当前特殊形势的举措,抓实抓细各项监管和防控措施,引导和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安全复工。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强化各项管控措施,加强对“四类”人员管理,把好企业员工流动审批关,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