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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女子在保康民警的相助下顺利返乡

发布时间:2020-04-02    作者:欧阳智慧 通讯员 杨尧旭    来源:保康融媒网

“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找到大巴车上的财物,还能够顺利回家,你们辛苦了!”3月29日,十堰女子黄女士在乘坐大巴车返回十堰时,被落在了麻安高速寺坪高速服务区。接到报警后,寺坪派出所民警及时帮她联系上大巴车司机,不仅找回了落在车上的钱财物品,还帮助她顺利返回家乡。

3月29日6时35分,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乘客报警求助,称自己被大巴车“丢”在了寺坪服务区。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寺坪服务区找到了该乘客。

民警询问得知,黄女士家住十堰竹山,年前在江苏亲戚家过年,由于疫情在江苏滞留了50多天。当日,黄女士乘坐客车回十堰老家准备复工。当大巴车途经寺坪服务区停车休整时,她便下车去了趟洗手间。可等她出来后,却惊讶地发现大巴车已经开走了,而自己现金、手机和行李还落在客车上。万分焦急的黄女士只好借用别人手机,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民警一边安慰黄女士不要着急,一边通过调取监控辗转联系上了客车司机。司机说,当时客车已经离开服务区有一段距离,且无法继续等待和返回。民警叮嘱司机将黄女士落在车上的钱财物品保存好,到达十堰火车站后移交至行李寄存处,再让黄女士自取。随后,民警又耐心与客车司机沟通协调,由黄女士自行坐车回家,路费由客车司机支付。

当日8时许,黄女士再次坐上了回家的客车。临行前,她对保康民警的及时相助再三表示了感谢。民警在此提醒其他市民,乘车途中需要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时,乘客一定要先记好车牌号及停车位置再离开,并尽早返回车内。同时,手机、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以防被盗或突发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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