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啥子?放下!”8月22日9时许,一男子手拿枪支走进保康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吓了一跳,瞬间进入戒备状态。原来男子是来主动上交枪支的。
经现场了解,男子杨某34岁,保康县马桥镇黄湾村人。七年前,杨某为打猎一时兴起,在网上买来零部件,自行组装成一支射钉枪,但又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到,便一直将这把枪支藏匿在自家老屋未使用。前不久看到警方张贴的涉枪涉爆宣传单,其感觉私藏枪支既违法又具危险性,便主动将枪支上交派出所。
“还有一根枪管,我埋在山上。”民警立即驱车带杨某来到他家老屋,在其居住地山上挖出深埋已久的一根枪管。经初步勘验,此枪支已经报废,但需送往上级公安机关,做专业技术鉴定。目前,收缴的射钉枪及枪管,已交由治安大队处置,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违法行为,广大居民若藏有枪支弹药的,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经查获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及涉爆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