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民政局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行动,聚焦信访案件化解,锚定民生痛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找准焦点、正确施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整治,重点对涉及社会救助、特困供养、养老儿童、福利慈善、基层政权等领域情况进行排查。坚持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对确定的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强化督促指导,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监管、源头整治。坚持实行社会救助资金、特困供养资金、慈善捐赠资金、残疾人两补资金、高龄补贴以及孤儿救助等资金补贴“一卡通”发放,做到保障资金均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实行民政资金闭环式监督管理,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滋生,注重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防范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聘请专业第三方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各类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借助平台、加强管理。对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儿童、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信息系统通过“一张网”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做到精细化监管,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做到社会救助对象凡进必核、在保必核,精准救助、精准管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补贴标准、政策法规及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公布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以案例明纪法、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