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快递 > 公安局 > 资讯 >  正文

保康警方两天铲除罂粟原植物523株,行政处罚2人

发布时间:2023-04-11    作者:欧阳智慧 王玉颖 陈琪    来源:保康融媒网

4月9日、10日,保康县公安局广辟线索,加大踏勘、禁种铲毒力度,仅两天就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523株,行政处罚2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理;非法种植500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理。

“种这么偏僻,都被你们发现了......”4月9日15时许,保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关镇九皇山村一山林沟壑处,铲除居民孙某种植罂粟474株。民警当场铲除后,对孙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处罚。

“听说罂粟能治病止痛,我便种了一点儿。”4月10日,店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格栏坪村走访时,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铲除周某种植在菜园里的罂粟49株,并依法给予其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国家严令禁止私自种植,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违法行为。保康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普及居民禁毒知识,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

【版权声明】凡注明“保康融媒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未经保康融媒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保康融媒网”。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