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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皮卡车自燃 保康交警联合多部门快速处置

发布时间:2023-07-11    作者:欧阳智慧 方国辉

夏季高温,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节。7月10日晚,保康交警快速反应,联合路政、消防等部门及时处置一起皮卡车自燃事件,由于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交通拥堵。

当日21时许,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中队接到驾驶员李先生报警,称其驾驶的皮卡车行至G59呼北高速保康县歇马段竹林口路段时,车辆突发自燃,火势正在蔓延。接警后,交警一边通知路政、消防等部门支援,一边携带消防器材和警戒装备赶往现场处置。

现场浓烟滚滚,自燃车辆停靠在竹林口隧道外右侧应急车道处,一侧紧靠树木茂盛的山体,大火正借助风势向车体油箱部位蔓延。如果不能及时控制火势,油箱随时可能发生爆炸,且会引燃山林,后果不堪设想。

“快!要扑灭明火。”交警边指挥疏导交通,边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工作。通过半小时的紧急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该车被拖离现场,养护人员清理完现场后,交通恢复通行。但因火势过猛,车辆已被烧毁,万幸的是,无人员受伤。

“经初查,是车辆电路老化短路而引起的自燃,失火造成车辆损失3万余元。”交警提示,车主要定期对车辆电路、油路、轮胎等进行检查,车内不要存放打火机、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灭火器。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自燃,迅速取出灭火器对油箱和燃烧部位进行降温灭火,并拨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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