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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付乐 肖婕 谢小樊    来源:保康融媒网

7月28日,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声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绵远、姜立华、屈万青、王凤鸣、孔祥鹏、张桂平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通过《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行政机关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方案》,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2022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对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会议强调,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工作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主要方式。要围绕县委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分层次、分领域、分类别开展工作评议,提高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下半年全县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加强统筹调度,加强项目谋划,加大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要深入研究分析财政运行面临的严峻形势,在税收征管、支出结构、资金统筹等方面多措并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会议强调,市场主体的数量、质量,直接反映经济活跃度与成色,保障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的梳理和督导,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中安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力度,为全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上半年,法、检“两院”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下半年,“两院”要对照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上、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上再加力度,为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祖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史正双,副县长刘敬超,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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